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资金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8-05-17

名 称: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①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

②控制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承担落实减排责任。

③制定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

④拟定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

⑤组织实施全市国辐射安全监管、环境监督性监测、环境信息发布、环境科学研究、环保对外合作交流、环保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并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

我局成立于1994年8月,是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八个: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总量控制科、污染防治科、自然保护科、辐射固废科、法宣科、人事科。局下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保科研所、市排污权交易所、市生态市创建办五个财政全额预算保障的二级机构。

3.人员情况

全局编制数64人,实有在职人数61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4人,实有13人(机关监察体制改革减编1人),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参公单位),定编21人,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他二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9人,实有2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7年度,单位总支出3044.80万元(含生态办环境整治专项800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推进环境治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支出。

其中:支出按功能分类,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2万元,占0.0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万,占1.1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8万,占0.74%。

4.节能环保支出(类)2839.02万元,占93.24%。

5.城乡社区支出14万,占0.46%。

6.住房保障支出(类)45.37万元,1.49%。

7.其他支出86.56万,占2.84%。

支出按项目和经济分类,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 1350.90万元(人员经费 957.27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3.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44.37 %;项目支出1693.90万元(生态办环境整治专项800 万元,业务工作专项803.9万元,运行维护专项9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63%。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 1350.9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957.27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3.63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27万元。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单位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按要求规范操作,总体控制得当,实行先预算、再拨经费、然后开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单位非生产性支出较以往明显减少。

其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58万元,支出决算 9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只对车改后保留的车辆(财政保障) 进行预算,未函盖二级机构车辆。决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60.29万元,增幅 198.12 %,主要原因是 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只填局机关未曾将二级机构接待费汇入,另本年由于中央环保督查等公务活动加大了接待支出 。公车运行方面上年只报局机关车辆支出,本年包含了所有车辆。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8万元的292.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对车改后保留的车辆(财政保障) 进行预算,未函盖二级机构车辆,导致决算比预算增加34.59万元,决算数比 2016年增加30.15万元,原因是上年只报局机关车辆支出,本年包含了所有车辆。

2.公务接待费3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万元的95.33%,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决算数比 2016年增加30.14万元,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只填局机关未曾将二级机构接待费汇入,另本年由于中央环保督查等公务活动加大了接待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1693.90万元,包括生态办环境整治专项800 万元,业务工作专项803.9万元,运行维护专项90万元。根据专项资金的特点及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管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包括生态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800万元,由市生态办根据相关规定统一管理拨付;业务工作专项803.9万元,主要包括空气质量预报19.5万元,黄标车淘汰补贴506.4万元,重点源监督性监测5万元,土壤污染详查89.38万元,环境监察执法69.72万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58万元,农村环境整治55.9万元;运行维护专项90万元,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费12万元,空气自动站运行费39.5万元,重点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维护费38.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对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业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记录,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专款专用,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审核确认后再付款;同时,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基本做到各项制度执行落实较好,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及效益情况

2017年度,我局根据年初预算及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介方面:

1.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所有地表水监测断面保持二类水质,城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4天,优良率(API)88.8 %,PM10、PM2.5年均浓度较上年实现双下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环境整治成效显著。2017年集中开展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等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80起,下达责令整改书24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50份,处罚书830万元。2017年,执法强度、罚款额度、执收力度创历史新高。

3.环境信访妥善处理。承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共受理办结信访投诉34件,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 

4.法治宣教多措并举。组建环保志愿服务队,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普日”、“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环保法律“五进”、“精美社区(学校、企业)评选”、环保知识宣传、市城区捡拾垃圾等系列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市民都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让全社会都成为爱护环境、建设生态、享受生态的践行者和受益者。  

5.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通过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三大战役”、环境治理“夏季攻势”、“两创建一行动”和环境整治“6+1”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城区空气质量监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5%,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6.出色完成了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任务。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9件问题,其中8件已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查信访交办件71件已全部办结。

(二)部门整体支出效评价情况

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聘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18﹞99号)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1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绩效为9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

(一)稳定环境质量并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

对照省下达的环境质量年度改善目标,大气方面,PM2.5虽呈下降趋势,但臭氧超标现象有所呈现;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污染未得到彻底遏制;工业集中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农村环境治理缺乏相应的资金引导和技术支持,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二)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压力在加大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磁悬浮列车、西线旅游开发公路改造项目)均因涉及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造成审批困难;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整改涉及到经济补偿、债权债务、人员安置和生态恢复等诸多方面,难度较大,在实质性整改方面还未取得突破。

(三)自身队伍建设压力较大

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水平相对薄弱,少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加之环境保护机构即将面临垂直管理,在改革过程中既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又要确保队伍稳定,任务艰巨复杂,压力较大。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持续加强整改,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大格局。一是突出重点,加强整改,重点做好扫尾善后工作,防止反弹,对限期推出的涉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按时间节点完成论证、调研、评估,提出具体退出时间,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对保留的水电站,开展增殖放流,保证生态基流;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环保信访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二)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为常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有序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抓实抓好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坚持零容忍,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切实维护环保执法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威慑力。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信息库,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中心工作能力水平。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作风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加大系统内部监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不断提高环保服务工作水平。

 

附件: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市环保局)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5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